物理与天文学院推荐免试生复试办法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为做好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提高推荐免试研究生招收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山大学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院[2016] 93号)和《中山大学2017年推免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等,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免试生的条件与范围

      符合《中山大学2017年推免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条件。

 二、复试申请及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经过复试,符合要求,方可录取为研究生。

(二)所有免试生(含“免试硕士生”和“直博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复试申请需在10月9日24:00前提交。

(三)在9月28日至10月10日期间,学院会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申请者的信息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在复试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是否参加复试。

(四)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时,请将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扫描上传到系统:1)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推免资格证明;2)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3)获奖证书及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论文提供刊物封面、目录页及文章首页即可,出版物提供封面、目录及版权页);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

(五)复试比例由各专业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三、复试时间、内容、方式及评分

(一)2017年物理与天文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按直博生、优生优培计划和免试硕士生的顺序先后进行。

(二)复试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下午2:30,请各位考生持以下资格审查材料提前15分钟到学院办公室办理复试报到,并进行复试:1)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推免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封面及个人信息页);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须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其中一份身份证复印件页内签名及填写以下字样:XXX(签名)授权中山大学代申领借记卡,授权从该卡扣划学杂费至“中山大学”的中国银行收费企业账户);5)获奖证书及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原件及复印件;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7)“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仅限本项目申请者);8)体检完成的体检表,若拟录取时未能提供,则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补办体检手续(需用中山大学体检表),体检结果最迟须于10月18日下午5点前提交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上材料原件需交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其中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体检表原件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需交学院存档,恕不返还。

(三)报到与复试地点如下:

中山大学珠海校区行政楼6楼物理与天文学院会议室

(四)复试重在考察考生的素质和综合能力,采取综合能力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面试办法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考生面试要单独进行,避免多个考生同场面试。考生人数较多的专业,面试可分组进行。各小组的评分标准要保持一致,分组名单及面试导师姓名不得提前公布。

面试一般采取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面试老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面试情况要认真、详细记录。

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根据考生的表现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

2.面试内容(100分)

综合能力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内容分为业务能力考核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及专业外语测试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3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70分。

 四、录取办法

(一)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直博生复试成绩按方向排序,并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免试生名单。

(三)硕士免试生复试成绩按方向排序,并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免试生名单。如参加直博生复试的学生未被录取,则自动进入本专业硕士生复试排名。

(四)对于报读人数不足的招生专业,可向其他生源充足的相近专业进行调剂复试录取。调剂复试和录取免试生的名单均须严格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五)待录取通知会在复试后48小时内通过推免系统向考生发出,请复试合格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完成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最终录取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六)复试合格的免试生需进行体检。

如需在校内体检,请按门诊部所提供时间前往,体检表由学生自行领取后交回院系(东校区除外,东校区由校医院统一领取)。校外学生可使用我校体检表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校内各校区体检时间如下:

1.南校区

时间 周三、周五 8:00-11:00(验血时间9:30前)

2.北校区

时间 周二、周四 8:00-10:30,14:30-16:00

3.东校区

时间 10月12日、10月19日 9:00-13:00(验血须在上午完成),14:30-17:00

4.珠海校区 请自行与附属五院联系

(七)对已获得2017年免试生(含直博生)拟录取资格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仍须在确认录取后签署《中山大学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吴嘉莉老师

(二)联系电话:0756-3668932或0756-3668980

(三)通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大学路2号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 邮编:519082

(四)邮箱:grad_application@163.com

 六、其它事项

(一) 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应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上交学院研究生招收领导小组处理。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并根据复试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补录复试。

(三)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

(四)请有申请意向的考生于9月28日前将包含申请材料(详见第二点第4条)和考生基本情况的申请意向发送至邮箱 grad_applicatio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