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4-18

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省已全面进入汛期,4月17日晚,广州市气象台发布海珠、越秀等四区暴雨黄色预警信号,4月21日—24日,我省又将有一次强降水天气过程,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要求和广州市三防办防暴雨应急响应要求,现就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汛期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

        各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相关管理干部要结合汛期特点加强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首先,要对本单位责任范围内可能因暴雨洪涝灾害引发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整改;其次,要切实加强汛期本单位消防防范措施,防止因暴雨浸水或天气潮湿等产生电器火灾等安全事故;第三,要切实做好工程施工的应急防范措施,避免产生安全责任事故。

二、切实开展学生汛期安全教育,防范意外事故

        各院系要通过网络平台、宿舍走访、主题班会等方式加强学生汛期安全教育。首先,提醒学生外出前一定要关好门、窗,防止暴雨浸湿宿舍或雷电直击室内。其次,要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雨天骑车,最好穿雨衣、雨披,不要一手持伞,一手扶持车把骑行,骑行的速度要比正常天气时慢。第三,注意对学生进行用电、防火安全教育,雨季,用电接头点必须接触牢靠,做好绝缘处理,要避开自来水管或容易发生渗水的地方,尽可能在干燥处。第四,特别提醒学生雨季外出勿在容易引起雷击的危险区域行走,户外活动要远离可能因汛期引发山体滑坡的危险区域,不要私自下水游泳等。

三.加强应急值守和巡查工作,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值班及楼宇巡查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夜间巡查制度,如遇极端天气预警预告,要及时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要及时向学校报送信息并妥善处置。

 

 

   

中山大学保卫处 中山大学总务处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