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规守范做学术,笃诚笃信正学风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校“扩大规模、提升质量、守住底线”的工作主线,我院按学风建设宣传月的工作方案,特设学风知识专刊,从师生人手一本的《中山大学学术规范知识读本》节取学术不端行为的10种类型,以加深学院师生的了解和认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
学术规范问题,事关教育之本,对于大学的学术声誉和持续发展尤其重要。就学者而言,学术规范是最基本也最重要的学术伦理,不可有丝毫触犯。
《中山大学学术规范知识读本》将论文作者学术不端行为划分为10种类型:抄袭与剽窃、伪造、篡改、一稿多投、提供虚假信息、代写代投论文、妨碍他人研究、滥用学术信誉、违规处理研究对象和其他学术不端行为。具体内容如下:
1.抄袭与剽窃
一般而言,抄袭是指将他人作品的全部或部分,以或多或少改变形式或内容的方式当作自己作品发表;剽窃指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将他人的语言文字、图表公式或研究观点,经过编辑、拼凑、修改后当作自己的成果公开发表而不做说明。
2.伪造
伪造是在科学研究活动中,记录或报告无中生有的数据或实验结果的一种行为。伪造不以实际观察和实验中取得的真实数据为依据,而是按照某种科学假说和理论演绎出的期望值,伪造虚假的观察和实验结果。
3.篡改
篡改是指在科学研究活动中,操纵实验材料、设备或实验步骤,更改或省略数据或部分结果使得研究记录不能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的一种行为。
4.一稿多投
一稿多投是指同一作者,在法定或约定的禁止再投期间,或者在期限以外获知自己的作品将要发表或已发表,在期刊(包括印刷社和电子媒体出版社)编辑和审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试图或已经在两种或多种期刊同时或相继发表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论文。
5.提供虚假信息
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或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求职、发表论文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
6.代写代投论文
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委托中介方代投论文或对论文实质内容进行修改。
7.妨碍他人研究
(1) 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和妨碍他人研究活动。
(2) 对竞争项目或结果的审查设置障碍。
(3) 利用权威、地位或掌握的资源,压制不同观点,限制学术自由。
(4)干预考试成绩评定、研究成果鉴定、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等。
8.滥用学术信誉
(1) 夸大、炒作个人学术成果价值,谋取不正当利益。
(2) 在各类评审、评估、奖项评定时,出于直接、间接或潜在的利益冲突而做出违背客观、准确、公正的评价。
(3)在媒体或其他公开场合为企业或产品做虚假、夸大等不实宣传。
9.违规处理研究对象
在涉及人体受试者或实验动物的研究中,违反知情同意、保护隐私和实验动物保护等方面的伦理规范。
10.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1) 在学术论文或公开发表的作品中,未经学校允许,无偿使用中山大学成果或将其变为非中山大学成果。
(2) 未经导师或项目(课题)负责人许可,将集体研究成果私有发表或故意藏匿、隐瞒重要科研成果或发现。
(3) 学校派遣出国访问、进修、留学及其他学校(机构)开展合作项目研究的人员,对其在校以进行研究,而在校外完成的发明创造、获得的知识产权,署名单位没有标注中山大学的(与学校签订协议除外)。
(4) 其他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
(5)经学校学风建设委员会认定的学术不端行为。
“学风是学术生命之魂”,期望学院师生能以慎学的心态点亮学术生命之灯,在追求卓越的道路上执着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