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根据《中山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结合我院学科及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录取免试研究生的条件
符合《中山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相关条件。(查阅地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article/322)
二、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须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其中一份写上姓名、物理与天文学院以及“XXX(签名)授权中山大学代申领借记卡,授权从该卡扣划学杂费至“中山大学”的建行收费企业账户”字样);
(二)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基本信息页和注册页,须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三)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四)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须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以及排名证明材料;
(五)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如不属实,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推荐免试研究生须将相关申请材料上传至推免服务系统,请于参加复试前将含盖章或签名的纸质版申请材料邮寄至我院。
三、申请流程
(一)系统注册:10月12日之前,学生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
(二)系统报名:10月12日零时起开始报名,10月12日上午12:00之前报名截止,12日12点以后我院下载推免生相关信息,并确定复试名单。
(三)公布复试名单:10月12日20点以前,我院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名单,学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是否同意复试。我院下载接受复试学生名单,并通过电话或者短信息通知学生参加复试。申请者须在名单公布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进行复试确认。
(四)组织复试:
1. 资格审查时间:10月13日上午9:00-12:00。
2. 资格审查地点:腾讯会议室。
3. 复试时间:10月13日下午14:00开始。
4. 复试地点:腾讯会议室。
5. 复试当天公布复试面试室ID、时间的通知。
四、复试
(一)考核内容
复试内容以考察免试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等,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 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20分钟。
(二)考核形式
1. 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
2. 考核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三)考核评价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调剂处理
如出现专业生源不理想情况,将实行院内不同专业之间的调剂。申请调剂的学生须经过所申报专业的复试小组面试。
五、录取
(一)各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1.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3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70分。
2. 直博生及硕士生分别排序。申请直博生以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复试均依照同样的程序进行。同一专业内,所有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人均同批参加复试。同一专业内,录取为直博生的学生复试成绩最高,其次是录取为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成绩。
3.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42分者为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合格者择优录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 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 体检不合格者。
3. 政审不合格者。
六、录取程序
(一)申请者自行选择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含一流高校、重点高校的校医院)进行体检,但均须使用中山大学学生体检表(见附件1、2),申请者可以提前在当地医院完成体检,随申请材料寄送。拟录取的学生最迟须于10月16日前将体检表寄(送)至我院办公室。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院于10月17日前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发布待录取结果,学生可查看待录取通知及复试成绩。
(三)学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上确认接受待录取,所有拟录取考生须于我院发出待录取通知2小时内在招生系统进行确认,否则我院有可能会撤消考生的待录取资格。明确完成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待录取资格不予取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 林老师
联系电话:0756-3668892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天琴中心2301办公室
邮编:519082
八、其他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PsMRpqj2K3iEzO171I5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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