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关于2022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改报志愿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我院发布的《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2022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如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但未获录取考生再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综合考核。”现将接收改报志愿的计划和工作程序公告如下:
一、拟接收改报志愿的专业、方向及计划
学科代码、名称 |
报考专业方向 |
招生计划 |
070200 物理学 |
01 理论物理(含天文方向) |
8名 |
03 原子与分子物理 |
||
Z1 精密测量物理 |
二、拟接收改报志愿的要求
- 符合教育部和学校的拟接收改报志愿的政策要求。
- 符合《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2022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 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与我院学科专业相近。
三、拟接收改报志愿的程序
(一)符合要求的考生请准备以下申请材料(复查时核对原件):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务必在右上角注明所报科研团队导师组及招生方向。
2.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3.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4.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需就读学校的教务或研究生主管部门盖章)。
5.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或学位论文,不超过3篇。
6.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7.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果申请人只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可书面提出申请(可提供证明英语水平的材料),由学院审核小组重点考核其英语水平,并确定其英语水平是否达到要求。
9.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护照)。
10.学生证复印件1份(往届生无需提供)。
11.《中山大学2022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考生改报志愿审批表》(见附件)
(二)请于2022年1月28日上午10:00前将以上申请材料按照顺序以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 PDF 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方向+报考导师姓名/报考团队),发送邮件至邮箱:sysuspa@mail.sysu.edu.cn,逾期或申请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三)学院可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申请者必须如实、准确提交申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者抄袭,将取消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作退学处理。
四、材料审核
-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相关材料等进行综合评议。通过材料审核者,方有综合面试资格。
- 原则上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申请人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将于2月底前进行(具体安排另行公布),主要是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一)资格审查
面试时考生须出示以下材料供本院审查: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位学历必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以上材料,面试时出示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面试及录取资格。
(二)面试
考核小组对每个申请人进行不少于60分钟的考核,总分600分。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
1.外国语及业务课考核
外国语及业务课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申请人的英语水平、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三方面科目内容。每门科目100分,合计300分。
2.综合能力考核
申请人向考核小组作报告(PPT陈述报告约20分钟),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总分300分。
六、录取
(一)总成绩为导师组面试考察成绩和专家组面试考察成绩的总和。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不同导师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导师组面试考察成绩低于180分者或专家组面试考察成绩低于180分者;
2.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 体检不合格者;
4. 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不接受破格录取申请。
七、学费及奖助金
博士研究生的学费及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一)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
(二)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http://graduate.sysu.edu.cn/regulations)。
八、信息公开
综合考核结果将在物理与天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登录物理与天文学院网页:http://spa.sysu.edu.cn/cn
九、其他事项
(一)参与考核的教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二)本办法由物理与天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未尽事宜将遵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执行。
十、联系方式
(一)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 董老师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中山大学天琴中心2301办公室 邮政编码:519082
咨询电话:0756-3668892 / 17880730210
(二)“天琴计划”团队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老师:翟老师
咨询电话:13840014682
附件:《中山大学2022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考生改报志愿审批表》
物理与天文学院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