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改报志愿公告
因有新增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联合培养招生计划,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2023年拟面向本校相同或相近研究方向接收考生改报志愿,通过“申请-考核”制择优录取。
一、拟接收改报志愿的专业以及名额
招生代码及名称码 |
招生方向代码及名称 |
招生导师 |
名额 |
备注 |
0702 物理学 |
03 原子与分子物理 |
罗乐 |
3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联合培养 |
注:具体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改报志愿要求
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原报考单位考核结果为“候补录取”;
(2)具有相关的专业背景;
(3)《中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及《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经核查发现提供不实材料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三、改报志愿程序
接收改报志愿申请的时间从发布本通知之日起至2023年5月8日。申请考生于2023年5月8日前按《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将以下材料寄(送)至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大学路2号天琴中心2301办公室,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列: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空白推荐书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境外学位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单证硕士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护照)。
(8)学生证复印件1份(往届生无需提供)。
(9) 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体检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10)代表性学术成果复印件:包括已发表论文、获得的专利及学位论文等,不超过3篇。
(11)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12)中山大学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考生改报志愿审批表(见附件)
四、改报志愿信息公布
学院将组织导师组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考核名单,并在学院官网公布。考核时间及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联系人:翟老师
邮箱:zhaiyx5@mail.sysu.edu.cn
联系电话:0756-3668932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大学路2号天琴中心2301办公室
物理与天文学院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