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天文学院关于开展何文彬伉俪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2021级、2022级强基班学生:
为激励我院学生积极投身服务国家基础研究、科技发展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领域,依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10号)、《中山大学何文彬伉俪奖助学基金章程》等有关规定,学院组织开展2023学年何文彬伉俪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物理与天文学院2021级和2022级强基计划优秀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支持参与基础研究、科技发展和国家重大战略领域的学生。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
3名(包括奖学金1名、助学金2名)。如未有足够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空缺。
奖励金额:5000 元/人。
三、评选条件及要求
(一)评选基本条件
1.爱党、爱国、爱校,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遵纪守法、崇尚美德、诚实守信,无违纪违法记录。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申请评选奖学金的申请者2022-2023学年度综合测评需为所在学院年级专业排名前 30%。申请评选助学金的申请者,2022-2023学年度综合测评需为所在学院年级专业排名前50%。
4.助学金申请者需为当年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在册学生。
5.助学金申请者需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立志奉献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领域的科研事业,具备较为突出的学习、科研能力,在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发表文章、专利或者相关科研竞赛中获奖者优先。
6.符合中山大学相关奖助学金规定。
7.参评成果要求:
(1)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2)需使用评奖年度当年的成果参评;
(3)申报材料中的论文,以正式刊出或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为准;
(4)进入预警期刊的论文不可使用。
(二)奖助学金兼得原则
综合考虑激励引领效应和覆盖面等因素,奖学金、助学金可以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学校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叠加,但原则上不与捐赠奖学金、捐赠助学金叠加。
(三)续评原则
奖学金、助学金续评根据每年实际情况重新评定,在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优先考虑。
四、评选标准
申请参评“何文彬伉俪奖助学金”,基本条件按《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 号)、《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10 号)以及《中山大学何文彬伉俪奖助学基金章程》执行,根据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分,由高到低确定获奖学生。
五、评选程序
10月29日(星期日)前,符合评选要求的学生, 填写附件1《中山大学何文彬伉俪奖助金申请表》(纸质版需有年级辅导员签名)、附件2《中山大学何文彬伉俪奖助学金成果表》[成果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正式刊出)前两页、获奖证书等,按填写顺序整理成一个PDF文档,如果没有任何佐证材料,请在成果表相应栏目中填写“无”,成果表与佐证材料需完整并一一对应]、成绩单(需加盖教务章)、附件3《中山大学何文彬伉俪奖助金推荐汇总表》,并将以上电子版发送到:huangym65@mail2.sysu.edu.cn。
纸质版材料需要在10月30日(星期一)中午12点前交至瀚林3号B202。
六、其他事项
(一)在奖、助学金申请和评审过程中,申请学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学年获评资格。已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撤销获奖资格,收回奖、助学金和奖励证书,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依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追究责任。
(二)获评学生应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合理使用奖助学金。
(三)最终解释权归物理与天文学院。
附件:1.中山大学何文彬伉俪奖助金申请表
2.中山大学何文彬伉俪奖助学金成果表
3.中山大学何文彬伉俪奖助金推荐汇总表
物理与天文学院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