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2025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发布人:刘宇晨 发布日期:2024-12-19

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是以学术为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科学道德素养等综合能力的考察,择优录取的一种人才选拔模式。为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人才遴选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保证博士生的生源质量,吸引更多优秀的硕士生报考,物理与天文学院自2018年起实行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制)。为做好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参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物理与天文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负责对本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领导和监督,并负责对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招生简章进行审定,并报学校审批。

(二)学院成立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行政领导担任组长,学院党委负责人、相关二级学科专业负责人为成员的不少于5人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秘书1人,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学科专家组,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名,负责确定专家组面试考核的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并对考生进行考察。面试小组下设秘书1名,原则上由业务教师担任,负责面试记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以及协助安排其他有关事宜。面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面试录音及录像应妥善保存一年,以备查验。

(四)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认真履行领导职责,各学科面试小组对考生的面试录取结果负责。对于参加考核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就考核结果提出的质疑,应认真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二、材料审核

(一)物理与天文学院办公室对照报考条件要求,对考生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

(二)分学科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三)物理与天文学院办公室在学院网站公示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考生的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凡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报到。

报到时间20231226日(星期四)15:00-17:00

报到地点: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瀚林三号楼B201会议室。(如有变动,请以最新的通知为准)

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学院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交),境外学位学历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应届硕士生提交)。

凡未带以上资料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二)面试考察

1、面试名单及安排

凡通过学院材料审核者,均具有面试考察资格。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20231227日(星期五)

面试地点: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瀚林三号楼。具体面试地点另行通知。(如有变化,请以最新的通知为准)

2、面试考核办法

1)面试考察工作由学科专家组组织进行。学科专家组由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3人,其中一名担任组长。安排秘书1名作记录,负责面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2)学科专家组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面试顺序在面试前随机抽号决定。考核采取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3)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学科专家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3、面试内容及分值

专家组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科研能力、综合心理素质和口头表达能力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0分钟,其中PPT陈述时间20分钟。按照外国语业务课综合能力三项科目分别给分,三项成绩的总和为面试考察成绩。三项科目分值如下:

1)外国语(100分)

2)业务课(200分)

3)综合能力(300分)

外国语的考核内容为英语口语表达能力、听力测试,业务课的考核内容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的考核内容为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考生需向考核小组作约20分钟的PPT陈述报告)。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四、录取及改报志愿

根据导师招生计划,分学科按照考生面试考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一)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者。

(二)面试考察成绩低于360分者。

(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四)体检不合格者。

(五)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通过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报考学科方向录取者,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可在院内相近学科方向申请录取。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再次申请。考生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综合考核。

五、信息公开

综合考核结果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考核结果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网站http://spa.sysu.edu.cn

六、其他事项

(一)参与考核的教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二)本办法未尽事宜将遵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执行。

(三)本办法由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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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