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天文学院关于评选2020年度“天琴-中大情”及“天琴建星”奖助学金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为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吸引优质生源,同时激励优秀研究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经与物理与天文学院/天琴中心商定,由中大情基金会资助设立了“天琴-中大情”奖学金,每年资助10万元人民币;由广东建星建造集团有限公司捐助设立了“天琴建星”奖助学金,每年资助100万元人民币。上述奖助学金均用于奖励天琴中心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有意到天琴中心深造的物理与天文学院的本科生。
现将2020年度物理与天文学院“天琴-中大情”及“天琴建星”奖助学金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符合天琴中心有关入学奖学金规定的2020级新生以及经物理与天文学院认定的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动获得奖助资格,无需提交申请。
(二)已经获得物理与天文学院推免资格的2021届优秀本科生,在本次奖学金申请截止日期前确定到天琴中心读研意愿的,自动获得奖助资格,无需提交申请。
(三)其他符合以下条件的天琴中心优秀研究生可以通过提交申请参加评选: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2.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3.勤奋学习,能按导师要求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成绩优良。
4.已经在天琴计划的任务中做出有亮点的工作,在学生中有表率作用。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近12个月内受过学校、学院纪律处分,或有其他严重负面影响行为的;
3.考试作弊或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4.参评年度有必修课考试不合格或专业选修课考试(考查)不及格
5.在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或工作纪律,导致严重后果;
6.已经获过该项奖助学金或同年度已经获得过其他捐赠奖助学金的。
二、评定比例及金额
(一)新生入学奖励:用于奖励推免生等优质生源新生,具体奖励办法见天琴中心《各类助学金实施细则》(可到天琴中心大楼0303房间查看)。
(二)优秀本科生奖助金:用于奖助能够推免到天琴中心读研的物理与天文学院的优秀本科生,从认定年份起直到到本科毕业,提供8000元/人/年的奖助。
(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用于奖励经评选的优秀研究生,分一等奖(2万元/人)和二等奖(1万元/人)两档,具体人数比例待定。
(四)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天琴中心经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项助学金与前述奖助项目不叠加,按照就高的原则发放。
三、评选程序
(一)除自动获得奖助资格的学生外,其他参评学生下载并填写《物理与天文学院“天琴-中大情”及“天琴建星”奖助学金申请表》,经导师、所在团队签署意见后,于10月5日下午5点前提交完整申请材料到中心办公室(天琴中心大楼0303房间)。
(二)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讨论商定获奖名单,并公示三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后,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向捐赠方报送评选结果。
(四)10月中下旬,举行颁奖仪式。
四、参评材料
参评学生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二)研究生阶段的全部学业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公章);
(三)科研成果证明(学术论文、专利、获奖证明、技术文档等材料原件、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物理与天文学院“天琴-中大情”及“天琴建星”奖助学金申请表》
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天琴中心
2020年9月25日
(联系人:王珊慧老师 ,联系电话:0756-3668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