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具体规定(2017版)》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3-21
学院全体在读博士研究生:
根据2017年6月中山大学第六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学校研究生院已于2017年11月28日公布了《中山大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具体规定(2017版)》,自2016级博士生起开始执行。《中山大学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具体规定(2016)》同时废止。
请学院每一位博士生导师和每一位博士研究生认真阅读和知晓 我院具体规定(见附件),并在学位授予审核工作中遵照执行。
物理与天文学院
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