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天文学院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彩霞展翅奖学金”的通知
物天学工﹝2020﹞14号
本校相关理工科学院:
为激励我校与航天、军工系统工程项目合作的优秀学生潜心科研、积极进取,经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彩霞展翅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与捐赠方、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讨论决定,面向我校相关理工科学院的优秀学生开展2019-2020学年度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彩霞展翅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
中山大学参与航天、军工系统工程项目合作的全日制在校优秀研究生以及优秀本科四年级学生。
二、评选金额及名额
一等奖3名,10000元/人;
二等奖4名,5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一)申请参评优秀本科生“彩霞展翅奖学金”,基本条件按《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9〕20号)执行,重点考虑已获得航天、军工系统工程项目合作方向保研资格的学生,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及答辩现场表现,由评审小组打分,计算评委平均分,由高到低确定获奖学生。
(二)申请参评优秀研究生“彩霞展翅奖学金”,基本条件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实施细则》(中大研院〔2019〕94号)执行,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及答辩现场表现,由评审小组打分,计算评委平均分,由高到低确定获奖学生。
(三)奖学金兼得原则
评奖年度内已获得2项其他奖学金(包括捐赠奖学金)奖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彩霞展翅奖学金”。
按《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获得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彩霞展翅奖学金”。
评奖年度内已获得1项奖学金(包括捐赠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彩霞展翅奖学金”。
四、评选安排
(一)10月23日(星期五)17:00前,符合评选要求的学生填写《彩霞展翅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申请表发至wangjihe@mail.sysu.edu.cn,纸质版申请表经导师或辅导员签署推荐意见后交至珠海校区天琴中心楼1305室。
申请时需随附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
如参评年度内有课程需提供学习成绩单,如无课程可以不提供该项。
参评的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申报材料中论文须附交正式刊出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复印件或文章录用的证明原件)或参评的科研贡献资料(附导师意见)以及其他获奖证明材料等。
(二)10月28日前,物理与天文学院“彩霞展翅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召开评审会,申请同学须做3分钟以内的参评PPT展示汇报。评审委员会讨论商定获奖名单。
(三)10月下旬,获奖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10月下旬,物理与天文学院向捐赠方报送评选结果。
(五)11月上旬,举行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2019-2020学年度“彩霞展翅奖学金”颁奖仪式。
五、其他事项
在奖学金申请和评审过程中,申请学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学年获评资格。已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如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和奖励证书,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学院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获奖学生应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合理使用奖学金。
附件:彩霞展翅奖学金申请表
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
2020年10月16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56-3668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