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天文学院团委关于申报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 “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10-24

         为增强我院团支部凝聚力和创造力,提升团员综合素质能力,即日起开展我院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 “主题团日活动”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物理与天文学院各学生团支部,物理与天文学院下辖各社团团支部(中山大学天文学社、中山大学ET街舞协会、中山大学乐元素、中山大学Labview俱乐部)。

二、活动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团的十八大精神”“四进四信”等主题,聚焦思想引领,结合科学技术、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艺术等形式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新颖、重在创新、注重实效的团日活动,引导我院大学生树立“点亮自己、照亮他人”的灯塔精神。具体形式可以包括:

      1. 思想教育类活动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和党的政策学习为中心,包括理论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等在内的各种思想教育。结合理论学习,团日活动可以以党章党史知识竞赛、保密法规知识竞赛、团史知识竞赛,诗歌朗诵、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各种形式进行。

      2.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活动

       结合中华传统节日及特殊时间节点,以创新、多样的形式开展难忘师恩、弘扬传统、爱国爱家等主题活动。

      3. 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

      开展以“爱国爱党爱人民”、“立鸿鹄志、做奋斗者”、 “青春建功新时代”、“追忆往昔,矢志报国”等为主题的演讲、征文、采访优秀人物等教育活动。

      4. 科技创新类活动

      开展科学技术学习、学术沙龙等活动。

      5. 社会实践类活动

      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调研活动,使支部成员深入服务和了解社会,或开展调研走访,或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

      6. 志愿服务类活动

      以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为目的,开展科普宣教、学业互助、校园公益服务等志愿活动。

      团日活动的主题不限于以上六点,各支部可以把握思想引领的大方向,发挥创造力,明确主题,做出彰显本支部特色的团日活动。

三、申报要求

  1.  活动符合“团日”要素,面向全院学生开展,需以团支部为基本单位,可以本团支部自行组织,也可以不同支部联合举办,但要求每次活动参加人数要占每个团支部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
  2.  活动主题明确,形式与内容相统一,需有一定的创新和推广意义,尤其鼓励申报凸显我院学科特色或人才培养特色的主题团日活动;
  3.  活动内容要具有积极的思想引领作用,密切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的十二字目标和广大团员思想实际,班团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必须带头参与,鼓励吸纳群众参与;
  4.  活动时间为2018年11月,活动建议经费为800-1500,多个支部联合举办的活动需根据策划具体内容确定合理预算。费用不包括餐费。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获得立项的团支部须向学院团委提交图文并茂的活动新闻稿。活动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凭活动实际费用的有效票据交到学院团委报销,报销项目要求是该活动实际支出并需符合财务相关规定。
  5.  “主题团日”活动的参与以及活动效果,将作为学院红旗团支部评选的重要考核条件。活动策划案要求主题明确、内容详细、预算可行合理。每个团支部至少提交一份。

四、申报流程

  1. 各支部须近期组织班会或班团干部集体商议,确定本支部团日活动的具体形式、主题、参加人数等。制定具体详细的活动策划,包括活动主题、意义、活动时间、地点、活动流程、时间轴及人员人工、预算、应急预案等。班团干部需熟悉财务票据提交要求及报销流程,请向学院团委实践部咨询相关政策。
  2. 各团支部须于10月29日22:00前将活动策划案以“***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策划”命名发送到邮箱851336530@qq.com
  3. 学院团委对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后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即予以立项。

 共青团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