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天文学院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优良学风班创建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本科生班级:
为充分调动学生自觉学习、奋发进取、立志成才的积极性,有效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根据《中山大学本科学生奖励管理规定》,我校2016-2017学年继续开展“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创建活动。现就创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要求:
1.凡拟参加优良学风班评比的班级需提前一年申请创建,经过一年的创建才能参加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的评选工作。未经创建的班级不得参与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的评选。
2.学院各班级积极动员全班同学,将创建活动传达到位,认真阅读和参考《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指标体系》(附件1)、《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细则》(附件2)进行本班创建工作规划。拟创建的班级须填写《优良学风班创建申请表》(附件3),从申请被学院接受之日起至2017年7月8日止为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的创建期。申请表的书面打印版必须于10月10日下午6点前交至学院学工办。
3.本学年的优良学风班创建活动请严格按照《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指标体系》中所要求的内容开展,学院将对参与创建的班级在学年中期进行工作检查。
学院对创建班级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交学生处备案。
附件:
1.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指标体系
2.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细则
3.优良学风班创建申请表
物理与天文学院学工办
201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