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

发布人:liuydy3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目录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八)其余申请条件要符合中山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接收办法中的要求。

二、招生专业

说明:实际招生专业以学校最终公布的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进行调整,以实际录取为准。

 

 

三、申请材料

(一)《中山大学2025年接收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见附件1,需要同时提交电子版和PDF扫描件);

(二)保研资格证明原件,须加盖推荐院校公章(若有,请提供);

(三)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

(四)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或证明,或相当英语水平的其他外语等级证书;

(五)身份证复印件2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

(六)学生证复印件(首页及个人信息页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七)其它有关材料(该部份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供我院审核、接收时参考),如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本院系专家推荐信等

(八)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信(见附件2推荐信须专家本人签名。

申请须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申请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四、申请流程

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进行,系统开放时间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

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后,请将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按上述顺序编号,压缩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方式:直博生/硕士生+申请专业+姓名+报考导师+手机号码)。材料原件自行妥善保管。

申请人2024108中午1200完成报名问卷(https://www.wenjuan.com/s/7JFjeyN/#

同时请发送上述材料至邮箱sysuspa@mail.sysu.edu.cn

如仅填写报名问卷,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至指定邮箱,视为未报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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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问卷二维码)

 

五、初审与复试考核

我院将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学院各学科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参加复试,初审通过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

(一)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内容以考察推免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等。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20分钟。

(二)复试考核形式

1. 以现场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一进行考核。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 考生首先进行个人陈述,之后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必要时,考核教师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三)复试考核评价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考核教师考核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六、录取与公示

1.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3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70分。各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42分者为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直博生及硕士生分别排序。申请直博生以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复试均依照同样的程序进行。若复试分数相同,则优先录取本科百分比排名较高者。

3. 申请直博生未被录取的申请者,可继续申请相近专业的推免硕士生,无需重复参加面试。

4. 已报名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预申请并通过预综合考察(取得预待录取资格)的考生,其在预综合考察中的成绩可作为有效复试成绩。

5. 我院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待录取。

七、复审

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

4. 政治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5. 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校录取单位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相关说明

1. 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 确认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 确认录取的直博生仍须按照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4.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及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5. 若上级部门在 2025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 董老师

联系电话:0756-3668892

电子邮箱:sysuspa@mail.sysu.edu.cn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瀚林3A232办公室

邮政编码519082

 

附件:1.中山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申请表

2.中山大学2025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

 

物理与天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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