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校内调剂招生公告(第二批)
2021年物理与天文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现面向校内招收调剂考生。
一、拟接收调剂的专业、方向及招生计划
学科代码、名称 |
报考专业方向 |
招生计划 |
070200 物理学 |
01 理论物理(天文方向)、Z1精密测量物理、03原子与分子物理。 |
5名 |
具体调剂复试人数以实际接收调剂复试人数为准。
二、调剂要求
(一)符合教育部和学校的调剂政策要求。
(二)符合《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2021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三)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与我院学科专业相近。
三、调剂程序
(一)符合要求的考生请准备以下申请材料(复查时核对原件):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导出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导出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3.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
4.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6.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8.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9.各类获奖证书;
10.需提交的科研材料。不超过三篇已在公开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代表作;
11.《中山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制不同学科(跨院系)调剂博士考生审批表)》(见附件1)或《中山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制相同学科(跨院系)调剂博士考生审批表》(见附件2)
(二)填写《中山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制不同学科(跨院系)调剂博士考生审批表)》或《中山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制相同学科(跨院系)调剂博士考生审批表》,需先报原报考院系办理调剂转出手续,请联系原报考院系在中山大学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操作同意调出或邮件回复同意转出。
(三)请于2021年4月7日上午10:00前将以上申请材料按照顺序以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 PDF 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方向+报考导师姓名/报考团队),发送邮件至邮箱:sysuspa@mail.sysu.edu.cn,逾期或申请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四)学院可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申请者必须如实、准确提交申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者抄袭,将取消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作退学处理。
四、材料审核
(一)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相关材料等进行综合评议。通过材料审核者,方有综合面试资格。
(二)原则上按照不少于1:1.5择优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申请人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计划于4月9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公布),主要是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学科背景、专业知识和素质、分析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一)资格审查
面试时考生须出示以下材料供本院审查: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位学历必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以上材料,面试时出示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面试及录取资格。
(二)面试
1.面试考核办法
(1)面试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面试顺序在面试前随机抽号决定。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能力测试、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2)考核可采取面试专家提问考生当场回答或考生先陈述专家后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专家按照考生综合情况独立评分,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2.面试内容及分值
面试内容分为英语运用能力、专业知识能力和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面试总分为600分。
(1)英语运用能力考核(100分)
考核内容:对考生英语口语能力、翻译能力等的现场面试。
(2)专业知识能力考核(200分)
考核内容:对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面试。
(3)综合能力考核(300分)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考生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每位考生面试不少于60分钟,其中PPT陈述约20-30分钟(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六、录取
(一)分学科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二)学院综合考核合格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所报专业录取者,可视情况向相近学科申请调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低于 180 分;
2.政审不合格。
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不接受破格录取申请。
七、学费及奖助金
博士研究生的学费及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信息公开
综合考核结果将在物理与天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登录物理与天文学院网页:http://spa.sysu.edu.cn/cn
九、其他事项
(一)参与考核的教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二)本办法由物理与天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未尽事宜将遵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执行。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756-3668892; 邮箱:sysuspa@mail.sysu.edu.cn
相关附件:1.中山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制不同学科(跨院系)调剂博士考生审批表
2.中山大学2021年“申请-考核”制相同学科(跨院系)调剂博士考生审批表
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