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天文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中国航天基金会—环亚航天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10-19

物天学工﹝2020﹞15号

 

本校相关理工科学院: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大胆创新、努力进取,培养航天事业栋梁之才,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9〕20号)、《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实施细则》(中大研院〔2019〕94号)以及《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中国航天基金会-环亚航天奖学金”捐赠协议》,经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与捐赠方、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讨论决定,面向我校相关理工科学院的优秀学生开展2019-2020学年度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中国航天基金会—环亚航天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

       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及航天相关专业品学兼优、符合条件的学生。不面向2020学年新入学的大一及研究生一年级学生。

       二、评选金额及名额

       (一)物理与天文学院院内名额

       1.优秀本科生“中国航天基金会-环亚航天奖学金”大二、大三年级各5名,大四年级6名,共16名。奖励金:5000元人民币/人。

       2.本科生“中国航天基金会-环亚航天奖学金”学业进步奖10名,奖励金:1000元人民币/人。

       3.优秀研究生“中国航天基金会-环亚航天奖学金”10名。奖励金:10000元人民币/人。

       (二)其他学院奖励名额及标准如下

学院名称

奖学金项目

名额

金额/人

航空航天学院

优秀本科生“中国航天基金会-环亚航天奖学金”

6

5000元

航空航天学院

优秀研究生“中国航天基金会-环亚航天奖学金”

2

10000元

智能工程学院

优秀研究生“中国航天基金会-环亚航天奖学金”

2

10000元

材料学院

优秀研究生“中国航天基金会-环亚航天奖学金”

2

10000元

系统科学与工程学院

优秀研究生“中国航天基金会-环亚航天奖学金”

2

10000元

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

优秀研究生“中国航天基金会-环亚航天奖学金”

2

10000元

 

       三、评选条件及标准

       (一)分配至其他学院的奖学金名额,由相应学院负责设置评审条件、组织评审,并以公文形式将评审结果报送我院。

       (二)物理与天文学院内部奖学金评选按以下条件及标准进行:

       1.申请参评优秀本科生“中国航天基金会-环亚航天奖学金”,基本条件按《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9〕20号)执行,评审依照评奖年度各年级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从高到低确定获奖学生。

       2.申请参评本科生“中国航天基金会-环亚航天奖学金”学业进步奖,除满足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参评的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评奖年度比上一年度学习上进步较大,学年学业平均绩点进步0.1及以上,或年级排名的名次进步10名及以上(学年学业平均绩点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平均绩点,直接由教务系统导出)。评选出现分歧时重点参考年级排名进步情况。

       3.申请参评优秀研究生“中国航天基金会-环亚航天奖学金”,基本条件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实施细则》(中大研院〔2019〕94号)执行,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及答辩现场表现,由评审小组打分,计算评委平均分,由高到低确定获奖学生。

       4.奖学金兼得原则

       评奖年度内已获得2项其他奖学金(包括捐赠奖学金)奖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中国航天基金会-环亚航天奖学金”。

       按《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获得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中国航天基金会-环亚航天奖学金”。

       评奖年度内已获得1项奖学金(包括捐赠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中国航天基金会-环亚航天奖学金”。

       四、评选安排

       (一)分配至其他学院的奖学金名额,由相应学院在10月29日前向物理与天文学院报送学生申请表及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1、2、3)。

       (二)物理与天文学院内部奖学金评选安排如下:

       1. 10月23日(星期五)17:00前,符合评选要求的学生填写《中国航天基金会-环亚航天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或2)。电子版申请表及汇总表发至wangjihe@mail.sysu.edu.cn,纸质版申请表经导师或辅导员签署推荐意见后交至珠海校区天琴中心楼1305室。

本科生无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参选研究生申请时需随附以下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

       (1)如参评年度内有课程需提供学习成绩单,如无课程可以不提供该项。

       (2)参评的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申报材料中论文须附交正式刊出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复印件或文章录用的证明原件)或参评的科研贡献资料(附导师意见)以及其他获奖证明材料等。

        2. 10月28日前,“中国航天基金会—环亚航天奖学金” 本科生项目评审工作小组召开会议,讨论确定优秀本科生“中国航天基金会—环亚航天奖学金”、本科生“中国航天基金会—环亚航天奖学金” 学业进步奖获奖名单。

           10月28日前,“中国航天基金会—环亚航天奖学金”研究生项目评审工作小组召开评审会,申请同学须做3分钟以内的参评PPT展示汇报。评审委员会讨论商定获奖名单。

       3. 10月下旬,获奖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4. 公示无异议后,11月上旬,物理与天文学院向捐赠方报送评选结果。

       5. 11月上旬,举行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2019-2020学年度“中国航天基金会—环亚航天奖学金”颁奖仪式。

        五、其他事项

       在奖学金申请和评审过程中,申请学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学年获评资格。已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如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和奖励证书,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学院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获奖学生应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合理使用奖学金。

 

       附件:1.中国航天基金会-环亚航天奖学金申请表(本科生)

                  2.中国航天基金会-环亚航天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

                  3.中国航天基金会-环亚航天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中山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

2020年10月16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56-3668936)